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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医生赴川救灾3天被辞退 向单位索赔2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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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09: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汶川地震后,重庆女医生娄继英旷工去灾区服务三天,被医院按“自动离职”处理,一时间在网络上引起巨大反响。南京一名女子有着跟娄继英同样的遭遇。她姓姜,是南京搜房网市场部的工作人员。因为被灾区的惨状所牵动,她在单位没有批准的情况下赴川赈灾,回来后遭到辞退。   姜女士无法接受解聘决定,在她看来,自己擅自离岗的行为在救灾期间就已得到单位认可——她在灾区一直以单位志愿者自居,而单位也一直将她作为正面典型进行宣传。然而公司并没有为此改变决策,最近大半年来,她一直在维权。记者昨天获悉,她已经起诉单位,索赔各项赔偿金及加班工资合计200多万元。南京玄武区法院刚刚受理此案。   与三名志愿者一同去救灾   姜女士原本是南京搜房网市场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她表示,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她每天不管工作有多忙,都要抽空上网、看电视,关注救援进展情况。“但是了解得越多,心就揪得越紧。”灾区满目疮痍,到处是生离死别,屋漏偏逢连夜雨,伤者躺在雨水中……看着这一幕幕的惨状,姜女士怎么也止不住眼泪,她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想法:到灾区去!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帮助他们!   去年5月14日晚上,她给公司领导发了条短信,请求前往灾区,但没有得到准许。“我一夜都没闭眼,灾区的惨状一直在脑中回旋。”姜女士说,因为心情太迫切,紧接着她又找过领导两次,但领导还是不太支持,说她工作太忙,没时间去做志愿者。尽管协商未果,姜女士还是不愿放弃。她一方面抓紧安排手头的工作,另一方面将赴灾区做志愿者的想法与几个客户进行了沟通,并得到他们的积极响应。5月17日下午5点,她毅然与其他三名志愿者乘坐飞机抵达灾区。   公司一直“正面宣传”   到达灾区后,姜女士跟同伴们立即投身到救灾工作中去。5月19日,了解到灾区帐篷告急,姜女士第一时间与南京方面取得联系,紧急征调了一批帐篷;20日,帮助某开发商联系捐建希望小学事宜……他们跑遍了都江堰、什邡、汶川、映秀等重灾区,做了很多工作。“我始终以搜房网志愿者自居,我是代表公司参与赈灾。”姜女士说,她在灾区时一直跟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先后发回大量文字、照片、DV短片,这些鲜活的资料都出现在公司网站的报道中。   如今,姜女士已将这些报道打印下来作为证据,还进行了公证。昨天在法院,记者看到,在该网站2008年5月18日的报道《灾区紧急动员令》一文中,第一段开头写道:“由南京搜房发起的奔赴四川灾区的志愿者队伍一行四人,于17日下午5点乘飞机抵达成都。这支志愿者队伍包括南京搜房姜×……”而其他报道中,也多次出现“搜房志愿者”、“唯一的女性队员姜×”等字眼。“看到公司在报道中这样称呼我,我心里的石头放下了。”姜女士认为,公司将她作为抗灾正面典型加以宣传,是认可她到灾区做志愿者的意思。   一回来就收到解聘通知   然而,姜女士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她5月28日早上一赶到单位就被领导叫去谈话。领导指责她不打招呼就擅自离岗,并表示不再欢迎她回来上班。几天后,她收到了解聘通知。   “救灾不能作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借口。”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从道义上来讲,姜女士去灾区做志愿者是值得称道的,但作为一名公司职员,她出发前没有得到批准,领导也没签字同意,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根据该公司的规章制度,旷工三天就视为自动离职,姜女士都已经旷工七天了,情况比较严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员工认为救灾是职务行为   姜女士无法接受单位的解聘决定。她认为,单位网站的报道,事实上已经认可她组织的志愿者团队为搜房志愿者分队,认可她本人搜房志愿者的身份,同时还采用了她从抗灾前线发回的图文,这就意味着,她在灾区工作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因此,单位以旷工为由与她解除劳动关系是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的。   “即便不谈法理,但从情感上,公司做的也说不过去。”姜女士认为,自己代表公司在灾区做志愿者,事实上也给公司带来了好的影响。记者昨天下午致电南京搜房网,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将在庭审中出具证据批驳姜女士的观点。   状告公司索赔210多万   去年6月,姜女士向南京市玄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后因仲裁审理期限已过,她书面申请终止仲裁,并在今年3月底向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提起诉讼。这次,她不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提出了巨额索赔,包括83.4万违法解约赔偿金,41.7万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20余万的额外补偿金。并要求单位支付其未发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合计74万余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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