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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司机肖某某因五元人民币车费恶性故意杀人一案,今日在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据法院透露,今年四月二十八日二十时许,受害人李某乘坐被告人肖某某驾驶的出租车欲到该市某茶庄,二人因五元车费及发票问题发生口角。肖某某用其放在车上的刀子猛扎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李某身上数刀,后开车将李某抛弃至承德市双桥区荆芭小区,致李某死亡。
经鉴定,死者李某系被他人用单面刃刺器刺伤胸背部,造成肝脏、左肺、膈肌破裂导致失血休克而死亡。次日,被告人肖某某被抓获归案。
截至目前,此案正在合议,将择期宣判。
承德中院院长杨宝森表示,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将坚持从重、从快和公审、公判的方针,打击、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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