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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冬雪 于 2009-8-4 23:45 编辑
近日,简阳市院再次(第四次)应邀到简阳市供电局为班子成员、班组长以上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共50多人开展法制教育讲座。至目前,该局已连续10年没有发生职务犯罪案件。该院重点抓好三项措施,促进提高预防实效:
一、查处犯罪,促进班子廉洁 1999年3月,简阳院立案查办了简阳市供电局一起私分国有资产大案。该局原局长李某某、原财务科长代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材料费、运输费、工时费、加大工程造价等手段套取国有资金,以工程提成款、加班费、手续费和各种巧立名目的奖励等名义,发放给职工共计143万余元,李某某分得14.6万余元,代某某分得0.97万元。此案经法院审理,对两人作出有罪判决。检察院为企业清除了腐败,维护了企业领导班子的清正廉洁。
二、堵漏防患,筑牢拒腐防线
(一)析原因查漏洞,提出治理对策。该院深刻分析了供电局在内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虚报工程费用,加大工程造价套取国有资金。二是私设“小金库”,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国有资金以各种名义私分。三是违反财务制度,财务人员不履职,按领导意图做帐,对违法违纪的收支,仍然照单办理,不提异议。四是内部监督制约不力,造成个人专权。对重大资金调动、资金收支情况,不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由个人说了算,主管领导可以随意支配帐外资金,为犯罪留下隐患。该院预防职务犯罪小组根据案件暴露出来的企业内部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通过深入的分析剖析,撰写了调研文章,引起了简阳市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为简阳市委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的职务犯罪预防提供了参考意见。
(二)提建议下“良药”,规范内部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小组还多次深入简阳市供电局,就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对症下药,从企业内部管理、财务制度、纪检监察的监督制约等环节,分别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积极整改。一是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调动、支配、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大资金去向、收支情况,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使国有资产的管理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规范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监督制度,明确会计人员职责、权限、纪律和义务,严格履行管理职能,遵守会计制度,禁止弄虚作假建立帐外帐,私设小金库。三是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强透明度。每年对单位领导的管理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会计管理状况向全体职工作一次全面、客观地通报,同时加强纪检、监察、职代会的内部监督职能,对违法违纪行为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三)建规章立制度,实行三项保障。简阳市供电局根据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认真总结教训,查找问题,积极整改,建立完善了加强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监督职能。同时,检察院预防犯罪小组与供电局密切配合,在供电局推行《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廉政协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范了重点电网工程建设、重要电网物资采购要遵守的廉政准则,班组长以上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要签订廉政责任书。在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保障下,供电局新的领导班子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十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三、加强教育,搞好预防服务
(一)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线。预防犯罪小组还主动送法上门,为供电局职工们上法制教育课。多年来,只要供电局领导班子调整、班组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变动,都要邀请检院领导讲法制教育课,结合电力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运用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法释案,阐述职务犯罪的概念、特征、立案标准、处罚原则,深入分析发生在电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作案手段、犯罪原因及社会危害性,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建议。通过警示教育,增强了职工们遵纪守法的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二)预防回访,防范案件苗头。对于检察建议中提出的整改措施,预防犯罪小组还定期不定期地到供电局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及时予以纠正,确保了整改措施逐条落实到位,防止了各环节错误苗头的发生,使企业内部真正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运行,逐步走向正规化、法制化、工作面貌不断更新。
(三)及时服务,帮助企业解困。检察院在为企业搞好犯罪预防的同时,还主动为企业分忧解难,帮助企业化解突发性群访事件。2005年2月1日,有4名群众向检察院告急举报:简阳市供电局在处理20多吨废旧电缆线中, 不选择高价中标,而选择低价中标,造成10多万元国有资产流失,要求检察机关查处。与此同时,简阳市供电局大门口,聚集了近百人堵住大门,不允许任何装载废旧电缆线的车辆出门。此事件引起简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求由检察院反贪局牵头,纪委、公安派员配合,商讨处置方案,防止事态扩大,在2日内将事件调查清楚,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维护社会稳定。 该院对此高度重视,决定由反贪局侦查干警和预防干警组成专案组,迅速查清此案。专案组深入供电局调取查阅全部招标、投标文件、资料,询问招标、投标单位相关人员,仅用半天时间就查清了全部事实。经调查查明:简阳市供电局处理这一批废旧电缆线,经过资阳市电力局和省电力厅批准同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从5个投标单位中推选了3个符合资质的投标单位,其中成都市成化区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以最高报价为中标单位。整个招投标程序合法,没有发现违规操作或者行贿受贿的问题。另外2个投标单位因资质审查不合格,未能投标。因此对招、投标结果产生怀疑,遂向检察机关举报,并引起聚众围堵供电局大门的事件。该院及时将调查结果向简阳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并向举报人作了答复,平息了事态,维护了稳定。受到简阳市委、市政府的好评。
(四)联手预防,共创检企“双赢”。检察院与简阳市供电局联手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由于措施得力,预防到位,促使供电局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全局干部职工一至认为,检察机关帮助企业搞预防犯罪,并不是找企业的麻烦,而是为了单位的长期发展服务,为企业保驾护航,从而,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多年来,供电局生产形势一直良好,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供电局的干部职工们深受鼓舞,他们称赞:检察院与供电局联手搞预防,共同图谋经济发展,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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