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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朋友说政府目前正在开展个什么“暖冬活动”,好像是快过年了,去慰问贫困户、低保户之类的人家,慰问肯定得带些物品、钱财去吧,两手空空去慰问那只能说空话,于是乎就号召机关工作人员捐款了(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等),捐款还划定了几个额度,其他单位我不清楚,但就在我朋友所在乡镇(DX镇),最多限度50元,然后100元,200元,300元几个等级。这个事情本来是好事,可我怎么就觉得纳闷,希望搞清楚几个问题:
1、政府搞这个“暖冬活动”难道是一点没拨款,亦或是拨款数额不够,需要另筹资金??
2、请问既然名义上是“捐款”,为什么要限定捐款的额度,难道只是以“捐”的名义来进行“摊派”??
3、“捐款”(索性叫捐款吧)的额度是谁定下的,市政府?市某某部门?镇书记、镇长??
4、谁来监督“捐款”的使用,如何确定“捐款”一定能落实到贫困户、贫困家庭?款项不够怎么办?余款又如何处理??
5、这是全市普遍的行为,还是某某地方的个别行为??
6、弱弱的问一句汶川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以政府的名义捐款多少?那些领导们以私人的名义捐过钱吗??
……
大家都知道有这个情况吗?都了解吗?都捐了吗?
希望大家畅所欲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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