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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简阳法院紧扣“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积极总结办案经验、创新办案方式、提升办案水平,成功审结已批使内企业诉外地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等一系列经济合同纠纷案,共挽回原告直接经济损失120余万元,有效的维护了简阳企业合法利益,对简阳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保增长,发展是第一要义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各类企业不同程度地面临债务增加、资金运行不良等困境。经济纠纷案件中,案款的兑付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一旦被告转移银行存款,势必造成原告无法弥补的损失,甚至影响当地经济的平稳增长。针对这一情况,该院法官加大对财产保全的重视力度,即使被告远在外地,接到原告财产保全申请后,仍不辞辛劳,在第一时间赶赴被告所在地依法冻结其银行帐户,对其财产采取有效的诉讼保全措施。
保民生,核心是以人为本
该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寻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发展之间的平衡点,坚持做到公正审案,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双方权益。该院法官主动前往被告公司所在地,与其主要负责人深入交谈、切实沟通,充分了解被告违约的主客观原因,积极为其提供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的法律咨询和建议,竭力维系原、被告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为双方企业的长期合作和长远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保稳定,和谐是最终目标
为促成双方企业尽快达成协议,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消减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该院坚持“和谐司法”理念,注重发挥调解优势,通过电话联系、多次走访、反复沟通等方式,耐心细致地对原、被告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企业知法守法、诚实信用的重要性。同时,向原、被告双方讲明当前严峻的客观经济形势和对方面临的具体困难,使其自愿做到互谅互让,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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