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报业网讯:日前,罗山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奇特的离婚案,嫂子竟找小叔子离婚。该院查清事实后,依法判令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 被告刘某于1998年办理结婚登记时错拿了哥哥的身份证,因为弟兄俩十分相像,为了节省路费和时间,刘某便以其哥哥的身份证、名字和自己的照片瞒过婚姻登记员,领取了结婚证。去年9月,刘某的哥哥与原告王某登记结婚,为顺利领到结婚证,哥哥也将错就错,用弟弟的身份证、名字和自己的照片与原告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今年4月,刘某的哥哥与王某感情出现裂痕而离婚,王某经询问律师,只得与小叔子打起“离婚”官司,请求法院依法宣告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 罗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既无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也无缔结婚姻之意,双方所实施的结婚登记行为因欠缺意思表示真实之要件而应属无效,故该院依法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