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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围绕“富民增收全面小康”目标,立足农村范围广、农业人口多、发展资金少的实际,进一步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加强财政支农力度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村发展、产业转型、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稳定的支农投入机制。严格执行两个10%法定增长要求安排支农资金,即增幅比上年增长10%以上、占当年经常性财力增长10%以上。继续入股资阳市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积极审查推荐市内农业产业化企业和业主担保贷款,通过政府出资、整合国有资产和股权、吸收民间资本等方式,组建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农业投资公司,搭建重点产业化合作社投融资平台。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存货、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明确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项目扶持政策、补助环节和标准,共投入农业生产项目资金16626.64万元,提高企业和农户参与的积极性。
科学的统筹协调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支农资金原则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地点、集中资金投入”的要求,依照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整合上下级财政资金和金融资金,投向重点区域、产业和项目。建立补助资金项目数据库,坚持“严格标准、就高不就低”原则,做到“不重不漏”, 避免同一项目重复安排,多头享受补助。
规范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农业中长期信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鼓励市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三农”贷款。量化定性定量指标,制定考核办法,将农村金融机构的“三农”贷款纳入政府考核和奖励范围。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对涉农贷款定向实行的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政策。对涉农部门整合资金用于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的数量和比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与引资工作经费挂钩。探索建立绩效考评和“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度,加大督察和处罚的力度。
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使用安全的支农资金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报账管理程序和办法,加强支农资金监管体系建设。在充分发挥财政、监察、审计等监管职能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加强农口财务部门和乡镇财政所的监管责任。实行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和物质集中采购制等,强化约束机制。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实行以丰补歉,降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恶意套取骗取财政支农资金和金融资金行为,降低道德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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