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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简阳市石桥镇海井村刑满释放人员黄某的家属特地一大早赶到杨柳街道司法所办公室,送来一面“赤诚帮教助新生,司法行政暖人心”的锦旗,感谢司法所人员帮助黄某走上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全家人过上了幸福安定的生活。
黄某于1998年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多次减刑后于2014年11月刑满释放。回到家中的黄某一直想找一份工作,但都因“过去”屡屡碰壁,情绪低落,家庭关系紧张。石桥司法所在对黄某的管理教育中,得知他以前学习过厨师且有证件,鼓励他利用一技之长勤劳致富。在司法所的开导下,经过市场考察,黄某打算在附近的杨柳街道办辖区内沱四桥附近几处建筑工地上开办便民食堂,但工地负责人和一些民工认为他有犯罪前科,声誉不好,又担心其重蹈覆辙,再走老路,大家纷纷反对,将其拒之门外。石桥司法所得知后立即联系杨柳司法所协助解决。杨柳司法所负责人当天约见了黄某并找到工地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迅速向街道办领导汇报,得到高度重视。街道办副主任带领司法所同志一道,三次找到建筑工地负责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得到负责人的理解和支持,同意黄某搭建简易工棚,开办便民食堂。杨柳司法所负责人专程到黄某家中,对开办食堂的具体事宜进行了详细询问,并提出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意见和建议,黄某及家人深受感动,表示一定珍惜机会,努力工作,绝不会让帮助过的人失望。
3月18日,黄某的便民食堂正式营业,为附近工地的建筑工人提供了便利,同时,食堂以整洁卫生的环境,丰富美味的菜品、低廉合理的价格,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了民工们的认可和赞誉,给黄某一家带来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信心。黄某及其家人满怀感激之情制作了“赤诚帮教助新生,司法行政暖人心”的锦旗赠送给杨柳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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