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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简阳市检察院制发了《关于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加强心理疏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该院于近日按照《办法》规定,从首批心理疏导人才库中选聘了一名心理疏导员,参与了对涉嫌盗窃罪的附条件不起诉人张某的第一次考察帮教。
在帮教活动中,心理疏导员会同承办检察官了解了张某近期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并对张某进行了教导。心理疏导员对该院创新考察帮教机制的这一方式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通过建立心理疏导人才资源库,邀请社会力量参与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不仅贯彻了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在较大程度上提升了矫治效果,可以更好促进涉罪未成年人融入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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