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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简阳市天弓渔具•客友杯邀请赛
一、主办单位:武汉客友钓具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简阳市钓鱼协会 简阳天弓渔具 简阳天弓•中胜钓鱼俱乐部
三、竞赛日期:2012年11月18日(星期天)早上8:30开始比赛
四、竞赛地点:简阳市农家印象
五、竞赛项目:手竿池塘钓鲫鱼(两场) 手竿池塘钓混合鱼(两场),比赛进行一天四场,每场70分钟,各参赛选手钓两场鲫鱼,两场混合鱼。
六、比赛规则:
1、运动员按参赛号码检录,分组,抽签、各场钓位号签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
2、钓具自备。手竿钓鲫鱼,竿长限3.6米(+5cm);手竿钓混合鱼,竿长限4.5米(+5cm)。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30cm。运动员必须手持鱼竿底节垂钓,可携带规格一致的备用竿一套,但严禁同时垂钓。
3、限用无倒刺钩,钩2枚。混养池必须使用抄网不得飞鱼。
4、钓饵自备,不准使用虫饵、活饵、毒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活生存的添加物,禁止使用膨胀粉果冻饵拉拉糊。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
5、运动员进入赛区以后,非比赛时间严禁钩,漂入水。
6、运动员应坚守自己钓位,自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
7、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钩提出水面,原地等候计量,记录单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并签名后成绩有效,不得再更改。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
8、比赛按规定时间统一换位,运动员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由裁判员带领统一换位。
9、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获死伤,该鱼获无效。
10、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自行办理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整个比赛期间,若因个人健康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七、判罚条
对违规运动员按下列条款判罚,同一场次第二次违规时罚加当场名次分5分,第三次违规时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1、非比赛时间有意使钩漂入水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2、不随区统一换位者,混养不使用抄网飞鱼罚5分。
3、运动员钓具不符规定,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改正后方能继续参赛。
4、运动员的架竿未对准标志点线或连续2次抛竿超出本钓位间距延长线,对相邻运动员造成影响,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5、赛中运动员在钓位上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比赛的,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6、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除将该鱼获拿出外,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7、赛中,鱼获若不慎掉在护外,应立即捡起入护,否则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8、进入赛场后向钓池中拨水,吐痰,扔东西,罚当场名次分3分。
9、比赛期间在钓位上吸烟者罚3分,换位时保持钓位清洁卫生违者罚3分。
10、故意伤害鱼类造成鱼获死亡,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11、私自调换钓位签号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12、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取消比赛资格。
13、同裁判员无理争吵打闹者取消比赛资格。
14、运动员有监督裁判员公正执裁的责任,对不负责的裁判员有向仲裁和裁判长举报的权利。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裁判员永久取消其裁判资格。
15、运动员对执行裁判的判罚不明白或不理解时,有权向总裁判长(执行裁判长)质询。
16、运动员其它违反比赛规则行为,第一次违反时裁判员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以后每次加罚当场名次分3分。
八、成绩计算办法
手竿钓鲫鱼比赛只计算鲫鱼成绩,以每场比赛鱼获尾数取赛区内名次分。手竿钓混养鱼比赛计算所有渔获的成绩,以每场比赛鱼获重量取赛区内名次分,在比赛中未有鱼获者以所有赛组中的最大参赛人数+1为其得分,弃权者按不计算比赛成绩。
个人总名次以个人两项四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总分)确定,若总分相同则先以单场最好成绩优劣次序,后以鲫鱼总尾数,混养鱼总重量比较区别先后。
九、名次录取和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对个人总分前10名,奖励办法分别如下:
冠军: 金牌客友4.5鱼竿 一支 奖杯一个
亚军: 客友新四号3.6鱼竿 一支 奖杯一个
季军: 客友新三号3.6鱼竿 一支 奖杯一个
第4名 客友鱼漂一支 证书一个
第5名 客友鱼漂一支 证书一个
第6名 客友鱼漂一支 证书一个
第7名 客友鱼线一盘 证书一个
第8名 客友鱼线一盘 证书一个
第9名 客友鱼线一盘 证书一个
第10名 客友鱼线一盘 证书一个
纪念品:凡是报名的钓手均获得由武汉客友钓具有限公司提供的价值市场价120元45CM2.5米刮胶鱼护一个 客友帽子一顶 比赛当天还将有丰厚的客友公司提供的价值2000元的礼品作为抽奖。
十、参赛办法:1、参赛资格:年满十八周岁的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1月15日止本次比赛报名费每人100元 参加人数 定100人
报名地址: 简阳地区:简阳天弓渔具 电话:13708266062
资阳地区: 资阳野战钓具 电话:15884217838
乐至地区: 吴建国 电话:15196824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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