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14)日,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就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部署,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面向基层就业政策,对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考研加分,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鼓励。 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超过28万人。为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省政府专门拟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不日将下发。
《通知》借鉴了江苏、浙江、广州等省市做法,呈现4大特点。
实施更加积极的面向基层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大中央和我省近年来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实施力度,明确提出:2009年计划在全省选聘1.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2008年基础上,适当增加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工作名额。
大力促进自主创业。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创业。2009年在全省促进4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并提供相应创业补贴、培训、指导、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等。
提高就业能力。建立就业见习制度,面向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期间,见习地政府和见习单位要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和“订单式”培养模式。
强化对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各地要制定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办法,予以重点关注、重点服务和重点帮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