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人论坛

 找回密码
 马上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32|回复: 7

[新闻] 男子带答案进考场 被判非法持有国家绝密资料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5 09: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去年9月25日,四川一家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经理吴某,在四川省直考区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考点参加全国统一举行的建造师考试时,使用夹带的考试试题及答案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现场查获,并收缴其作弊纸条。后经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吴某所夹带的资料与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试题与答案高度一致,为绝密资料。
据京华时报报道,去年9月23日晚上,开考前一天,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考题和答案已被人通过博客公布,博客公布的考题与考试内容几乎完全一致,博客公布的答案与一些专业考试网站考后给出的“正确答案”80%吻合。不少考生怀疑此次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泄题。
根据我国刑法第282条的规定,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发表于 2012-6-5 10: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soso_e115:}.
发表于 2012-6-5 11: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soso_e125:}
发表于 2012-6-5 13: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soso_e102:}
发表于 2012-6-5 14: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尼西亚
{:soso_e202:}
发表于 2012-6-6 00: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soso_e133:}  
发表于 2012-6-6 06: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soso_e190:}
发表于 2012-6-7 05: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soso_e128:}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简阳人论坛 ( 蜀ICP备07502275号-3 )

川公网安备 51200002000214号

GMT+8, 2024-11-18 01:36 , Processed in 0.076898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