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胖 发表于 2013-2-28 10:50:29

为何六成省市政府透明度均不及格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排行报告》显示,北京、天津、山东等26个省级政府中,政府透明度及格的仅有10个,占受调查省市数的38.5%,其余六成的省市均不及格。海南以70.65分夺得第一。(2月26日《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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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实施5年,为何还有六层六成省市政府透明度均不及格,即使是最高分,也只有70.65分,有些地方还出现了倒退,比如北京上一年以72.5分居第一,这次则跌至第七,只得了65分。同时,社科院还列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三大问题:一是问信息“淹”新闻,公众查询有困难;二是限制公众申请,手法五花八门;三是收到申请,用“临时工”处理。这说明,如此高的不及格率背后,仍然是对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够,缺少究责制度和究责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决不应该仍停留在纸上。政府本应该是信息公开的带头人,应该成为其他部门信息公开的榜样,自身得分较低,正好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政府在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时的心态与力度。其实,之前上海财经大学曾对省级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做过一个排行榜,吊诡的是,作为民意机关和监督机关的人大和政协,得分居然在末尾;而排名比较靠前的卫生、交通、财政,恰恰是《条例》规定得比较详细和具体的,这说明推动政府透明,一方面还需更完善细致的法规推动,另一方面更需监督机关带头。

廉洁的政府首先是一个阳光政府。大家都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可以让人把一切事物看得真切,丑恶和腐败即使可以欺骗一个人的眼睛,但不可能欺骗所有人的眼睛;阳光有杀菌消毒的作用,对丑恶和腐败有一种威慑作用。长时间以来,我国行政部门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乱发津贴等福利腐败难除,在一些地方官商勾结、官黑勾结、警匪勾结等长时期存在,在某种程度上,都与信息不公开有着直接的联系。从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排行报告》来看,我们离阳光政府还有很大的差距,依然任重道远。

民主的基础首先是透明。我们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信息公开是民主的基础,如果没有信息公开,不同的人在最基本的信息方面都处于不对称的地位,无论民主的形式是多么绚烂多彩,民主都无法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点滴中去,都无法发挥民主应有的作用。

阳光政府从信息透明开始。信息透明需要法律规定和责任追究;信息透明需要人大、政协和政府带头示范。当然,这些都是陈旧的话题。感到欣慰的是,近年来,不断有学术机构对政府的透明度加以研究,制作并发布相关排行榜,首先把省级政府的透明度摆在阳光之下,这本身就是一种推动力量。但我们知道,经过阳光照射之后,政府透明度的问题要真正“发酵”,还是离不开权力的自觉。

WSP-19 发表于 2013-3-1 10: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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