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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事] 丈夫雇人扮老婆离婚后与情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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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09: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资阳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4日03:27  扬子晚报
  南京市民李亚玲在家里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对方竟然声称她的老公王小松,早就同她办过离婚和自己在一起了。而更加离奇的是,李亚玲去民政部门一查,发现自己竟然真的和王小松离婚了。一番折腾后,李亚玲才搞明白,原来有人冒充她,和王小松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而之前打电话的那个陌生女人,在自己“被离婚”后,已经和王小松领了结婚证,还生了个小孩。愤怒的李亚玲决定提起刑事自诉,将王小松告上了法院。最终,王小松被判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之后,王亚玲又将维权进行到底,提起离婚诉讼,于近日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惊闻真相

  去年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

  才知自己早已“被离婚”

  2006年,26岁的李亚玲经人介绍嫁给了大他13岁的王小松,当年5月,他与王小松在南京建邺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四年后,她和王小松先后生了三个孩子,第一个儿子生于结婚当年,2008年两人又有了一对双胞胎女儿。去年1月初,李亚玲接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一个陌生女人在电话中说,“王小松已经和你离婚,和我结婚了。我才是王小松合法的老婆,不信你找王小松,离婚证他那都有,你也可以到民政局去查。”李亚玲突然听到这样的事情几乎崩溃,但她没有直接找老公对质,而是于次日到建邺区民政局查询,竟发现自己真的与王小松“离婚”了。档案里赫然记录着,2007年12月,“她”本人在区民政局与王小松办理了“离婚”手续,区民政局颁发了离婚证。但是,这份离婚证,她作为当事人却从来没有见到过。

  民政局无法撤销离婚证

  建议她用法律手段解决

  李亚玲这才明白,王小松在骗她,那个打电话的女人肯定是“小三”无疑了。

  但自己明明没去离婚,这离婚证书是怎么发出去的呢?李亚玲就此质询建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慌忙翻出档案一看,果然发现了可疑之处,表格上李亚玲的照片很模糊。

  而且,李亚玲随身还带着结婚证原件。按照规定,离婚时,结婚证是要被收走的,如果是李亚玲本人去离婚,她应该没有结婚证才对,除非她自己以结婚证丢失为由不将结婚证上交。而如果不是蓄意闹事或者欺骗别人,一个离了婚的人留着结婚证是没什么意义的。

  民政局研究了一下,确认这场离婚确是一场骗局,当时和王小松到民政局离婚的,不是李亚玲本人,而是另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是谁,他们现在也搞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王小松和那个女人出具的证件,形式上都已经齐备了,而至于那些证件的真实性,民政局没有审查,他们认为,自己也没有这个能力去审查。所以,民政局拒绝了李亚玲要求撤销离婚证书的请求,声称他们无能为力,“你去打官司吧”,民政局建议李亚玲走诉讼渠道。

  法庭交锋

  亏心丈夫不敢进行笔迹鉴定

  法院判决离婚无效

  去年2月,李亚玲将建邺区民政局告到了建邺区法院,王小松骗取了离婚证,违背了自己对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愿,而民政局在工作中没有审查出这一情况,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无效。庭上王小松声称,自己与冒名女子骗取离婚证,这只是李亚玲单方面的说法。但是,有一个问题王小松却怎么都无法自圆其说。李亚玲于2008年10月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而孩子正是王小松的。如果李亚玲2007年自愿和王小松离婚,那么她为何还要在2008年为王小松生孩子呢?对此,王小松称,当时李亚玲怀孕,他还给过李亚玲1万元要求李亚玲打胎,意思是李亚玲为他生孩子是自愿的,不是他逼的。

  当法院询问王小松,要不要对文件上“李亚玲”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时,王小松却连连摇头表示不申请,显得十分心虚。最终,法院审查各种证据后,判决民政局发的离婚证无效。同时,李亚玲对王小松以重婚罪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也告到了法院。王小松替自己辩解说,他在与李亚玲结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好,由于各方面原因两人没有去办理离婚手续,因此,自己才到安德门保姆市场找了一个和李亚玲长得有点像的女人冒充李亚玲办理了离婚,并和第三者赵小红领了结婚证。王小松表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但是,自己后来和赵小红又生了个小孩,等于自己要养四个小孩,还要赡养老母,请求从轻处罚。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项情节及认罪态度,判处王小松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负心汉被判缓刑

  胜诉妻子坚决要求离婚

  王小松受到刑事处罚后,事情还并没有结束。“你王小松不是想离婚吗,我就彻底成全你”,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李亚玲认为王小松在婚姻中存在严重过错,请求法院判令自己和王小松离婚,并判令王小松赔偿精神抚慰金15万,三个孩子由王小松抚养,此外,将他们之前所居住房的使用价值和财产利益判归自己所有,并由王小松承担诉讼费。最终,经过调解,双方同意儿子由王小松抚养,双胞胎女儿由李亚玲抚养,王小松每月付抚养费350元直至两双胞胎女儿成年,双方共有的房屋,李亚玲分得60%,王小松分得40%,共同债务3000元,由双方各半分担,王小松赔偿李亚玲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建法 罗双江

发表于 2011-7-4 09: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资阳
huhu~
民政局只进行程序审查
发表于 2011-7-4 10: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云南昆明
树林大了,什么鸟都有.
发表于 2011-7-4 11: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负心汉..,该受到良心的谴责.....
发表于 2011-7-4 14: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资阳
什么没见鉴别真伪的能力,都是找借口
发表于 2011-7-4 15: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资阳
把这男的皮拔了,抽他的经。
 楼主| 发表于 2011-7-5 09: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资阳
人心不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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