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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中地税局曝出巴中地税局一离任局长赵曾平受贿80余万元,挪用公款90余万元,被省检察院指定南部县检察院办理。昨日,记者专程前往南部县采访。 2001年至2007年,赵曾平曾任巴中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长,负责查处巴中市的企业欠税和偷税。2007年,赵曾平在被任命为巴中区地方税局局长前,当地的群众、纳税人、甚至税务干部向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举报赵曾平在任稽查局长期间,对某些欠税企业,以要征收企业的全部欠税,同时还要以0.5倍以上的罚款为名,向这些企业借款不打借条方式索要被查企业的好处费和大肆收受贿赂。经南部县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赵曾平在任税局稽查局长时,受贿80余万元。
南部县检察院还同时还查清了赵曾平在任稽查局长时,赵曾平以稽查局的名义在某银行贷款,并加盖了稽查局的公章,并将贷出的款项大部分交给某房地产老板进行经营活动,一小部分留给自己经营用。虽然,这笔贷款已先后归还给银行。但是,检察机关认定赵曾平以单位的名义去银行贷款,没有将贷款纳入单位,私自借给他人,涉嫌挪用公款罪。
目前,赵曾平已经被南部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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