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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出山” 第一天为民调解不图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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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8 11: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资阳
成都龙泉驿区设调解员1883人,力争将纠纷解决在诉讼前

  “我丈夫被车撞死了,你一定要帮我讨回公道啊!”3月16日,龙泉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黄正上岗第一天,刚到办公室还没来得及坐下,便有位女士找到了龙泉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这位女士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他哭诉丈夫许某被车撞死的经过。黄正曾当过10多年法官,了解情况后,黄正意识到这是一起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死者家属正为索赔的事发愁。二话不说,黄正立即联系车祸另一方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忙碌了起来……

  为死去丈夫索赔调委会碰运气

  这位女士姓张,她告诉黄正,今年1月3日,丈夫许某驾驶摩托车从简阳回成都,在老成渝路上被一辆重卡水泥作业车撞倒,当场死亡。料理完丈夫的后事,她才反应过来要找肇事司机索赔,可此时已过了到

  交警部门申请行政调解的时限,卡车司机又不是本地人,她联系不到。张女士只好到法院起诉,就在去法院的路上,她看见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的牌子,便进来碰碰运气,如果不能调解,再去法院。

  第一天当调解员决定帮她解决

  “对簿公堂伤感情不说,双方还要承担诉讼费,请代理人,这些都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想到这里,黄正决定尽一切努力,调解此事,避免双方走起诉之路。

  他先给张女士倒了杯水,同时安慰她,不要担心,一定会帮助她,随后认真审查了张女士的身份证、与死者许某的夫妻关系证明以及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通过查看资料,黄正了解到,虽然按法律规定,许某的死亡损失总额是37万余元,但交警责任认定许某当时越双实线行驶违法,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肇事司机只需承担次要责任,即损失额的40%以下。

  不图钱就为开心前法官“出山”

  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后,黄正一边继续安慰张女士,一边迅速联系水泥卡车车主柳先生。“其实我最了解肇事车主了,他们也不是不愿意赔偿,只是怕见死者家属,怕他们闹,不同意调解。”今年45岁的黄正曾在内江市中级法院当过10多年的法官,几年前,为做生意从法院辞了职。看到龙泉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他的手又“痒痒”了,“一辈子都在搞法律,实在是舍不得啊,加上生意也上了轨道,倒是不图钱,能为老百姓解决纠纷,我觉得很开心。”约到肇事车的车主柳先生,因他不在成都,便全权委托好朋友商先生处理此事。

  约来肇事者代表谈妥赔偿条件

  当天下午,张女士和商先生坐在两边,黄正坐在中间,他先对张女士说,“虽然许先生不幸去世了,但主要责任却在他,所以赔偿可以,但我们不能太苛刻!”随后又转过身对商

  先生说,“人家毕竟失去了亲人,上有老,下有小,我们还是要宽容一点嘛!”就这样,你一言,他一语,一直调解到当天晚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意见:柳某支付许某损失费19万元,扣除已付的2万元,剩下的17万元于今年4月2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死者家属。

  “刚刚还给张女士打了电话安慰了一下她,等柳先生赔偿款付清后,我还要回访。”黄正欣慰地说。

  设调解员1883人诉讼前化纠纷

  据龙泉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加上前几日刚刚上岗的14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龙泉驿区现有兼职、专职调解员共1883人,全区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73个,其中街镇乡调委会12个、村(社区)调委会135个、大中型企业及集贸市场调委会24个,消协调委会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及驻法院诉前调解室各一个,在以后的工作中,力争通过调解将民间纠纷解决在诉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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