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苦无结果 简阳公安千里缉凶追赃45万(图)
7月30日上午,简阳市受骗群众曾某某、李某某二人激动万分,商请简阳市电视台和简阳市腰鼓秧歌队,手执一面写有“侦破神速,保驾护航”的锦旗,带着家人、记者和30余名腰鼓秧歌队员,敲锣打鼓,扭着秧歌,欢天喜地专程赶到简阳市公安局,感谢公安民警为其破案追赃挽损。过往群众人头攒动,禁不住相互打听,得知简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连续奋战三昼夜,转战简阳、成都、达州等地数千里,抓获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康某(男,40岁,四川省达县人),为曾、李二人追回被骗赃款45万元并在当日将返还的消息后,交口称赞:“简阳公安做好事了,要不然的话,几十万元肯定又打水漂了。”6月30日,简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曾某某报案,称其与出资人李某某在2008年7月至2009年4月期间,被四川省达县某有限公司股东康某,以与其签订高炉买卖合同为名,采取收取定金的方式被骗现金70万元,曾、李二人在一年的时间内,近百次向康索讨债务并查找康的下落终无结果,不得不向简阳市公安局报案求助。
案情重大,大队长严琳接报后迅速向局领导报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少杰赓即指示:“立即调查取证,核实立案侦查,尽快固定证据,在最短时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力争全部追赃挽损,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坚决确保我市经济环境安全良好。”并安排分管副局长杨安辉牵头具体抓落实,指令经侦大队抽调精兵强将迅速开展工作。
在大队长严琳的带领下,中队长李毅江及民警方政、夏勇、邹小华等顶酷暑、冒炎热,分批分组赴成都、达县等地多方查证,初步查明:2008年7月10日至2009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康某先后以“达州市某铁厂”和“达县某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受害人曾某某、李某某签订高炉买卖协议,将某有限公司和铁厂的3号高炉主体及地上钢铁结构附属设施和配套设备,以23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曾、李二人,于2008年8月先后两次收取预付订金70万元。但犯罪嫌疑人康某却在2008年4月,将协议出售给曾、李二人的所有设施和设备,以相同的方式和不同的价格,卖给达县本地另一受害人张某某,因康未向张履行协议,被张向达县人民法院起诉,2008年6月24日,法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康所属设施设备等予以查封。因康不能履行协议后畏罪潜逃,曾、李二人多次向康索讨预付订金和债务无果,不得不向简阳市公安机关报案。
经案情研析,简阳市公安局认为康某的行为涉嫌构成合同诈骗要件,于7月3日,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迅速成立以副局长杨安辉为组长、大队长严琳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开展工作,采取分组分批,内查外调,异地求警,分兵设伏,架网守候,布控抓捕等有效案侦措施。7月3日,案侦民警掌握康某将在双休日可能潜回家的线索后,当即赶赴达县在康的老家及周边设伏。经40多个小时的艰苦奋战,7月5日,专案民警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康某抓获归案,安全将其押解回简阳,采取果断措施,追回赃款45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康某对其所犯事实供认不讳。专案组经多方固定证据后,决定将追回的赃款返还给曾某某和李某某。二人闻讯后激动万分,主动商请简阳电视台和腰鼓队,精心制作锦旗赠送给简阳公安民警。当接过民警千辛万苦追回的45万元赃款时,曾、李二人感动得热泪盈眶,紧紧地抓住民警的手,哽咽地感谢道:“这是我们的血汗钱、救命钱啊,一年来,我们吃不好、睡不好,全家人也不得安宁,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没有要回钱,双方出资人差点反目成仇,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我们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和想法向简阳市公安局报案,想不到警察为了我们的事几天几夜不休息,这么快就把人抓到了,还追回来45万元钱,早知如此,我们一开始就该依靠公安。现在,我们要高声地说,有警察的保护,我们啥都不害怕。”
目前,犯罪嫌疑人康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现在的骗术很高明了。 本帖最后由 波波哥 于 2009-8-5 08:08 编辑
:dizzy:骗子太多了。 往往是聪明人着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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