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2元4 打伤主人被判抢劫罪
入室盗窃的他,翻遍屋内只偷得现金2元4角钱。逃跑时恰遇失主,他拳脚相加将对方打伤。法院认为此行为已由盗窃罪转为抢劫罪。昨日,青羊法院以抢劫罪判处30岁的林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这就是法律的尊严。。。。。。。 来三。。。。。。背湿。。。。。。 对于恶,勿以小而为之 对于恶,勿以小而为之阳光不锈 发表于 2009-7-12 20:26 http://www.jianyangren.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说得好极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