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锅 发表于 2009-7-5 10:58:06

美容成“包公”消委调解获赔4万元

近日,简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美容造成面部皮肤严重受损的投诉。
  6月5日,简阳市石板凳镇消费者胡女士到消委会投诉,称自己去年6月2日在简阳市一美容院购买某品牌的护肤品进行面部美白护理,使用该产品后,皮肤先后出现脱皮、红肿、瘙痒和变黑等症状。先后到华西医院检查治疗6次,并用去大量治疗费。胡女士要求美容院赔偿其误工费、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万元。双方协商未果,胡女士遂向简阳市消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简阳市消委工作人员积极调查取证,多次与胡女士夫妇、美容院、资阳经销商和成都公司代表进行商谈与协调。同时咨询了专业医疗机构,确认胡女士受损皮肤经过科学治疗后可以基本恢复,从而打消了胡某的顾虑。在简阳市消委的耐心调解下,胡女士与美容院、资阳经销商和成都公司代表最终达成和解,胡女士获赔4.2万元,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地狱的草 发表于 2009-7-5 11:28:10

弄得好支持

波波哥 发表于 2009-7-5 12:22:32

;P自然美才好。

冬雪 发表于 2009-7-5 19:54:43

汗。。。。。。人霉了。。。。。。没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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