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租房月租1000元缴40
租房征税在成都已经开始试点,征税标准按照月租金不同分为3个档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房东可提出减免申请 沉寂了2年之后,被命名为“综合税”的租房征税在成都开始试点,有消息称,目前成都已经启动综合税的九区县试点。昨(26)日,记者从高新区芳草街道办事处税收服务站工作人员处得到证实,工作人员已经向当地上千名房东投递了纳税通知书,征税时间从2009年1月开始计算,征缴比例按租房收费数额分为3个不同等级,月租金在1500元以下的,其税收低于60元。
解读
3个档次 困难户可申请减免
芳草街道办事处税收服务站工作人员昨日表示,他们已经向当地上千名房东投递了纳税通知书。按规定,纳税金额将按房屋租赁所得费用进行征缴,依照房屋租赁价格分为3个档次——
月租金在1500元以下的,每月按4%的税率进行征收;月租金在1500元(含1500元)-5000元(含5000元)的,每月按6%的税率征收;月租金在5000元以上的,每月按10%的税率征收。如此计算下来,每月缴纳“综合税”的额度,最低的每月不到60元,当租金超过5000元时,房屋主人每月需缴纳的税金,则将超过500元。“房东若在今年1月开始出租房屋,将按相应所得缴纳税款。”工作人员介绍,综合税的征税时间从2009年1月开始,也就是说从今年1月起对外租房的“包租公”、“包租婆”们,必须按规定缴纳税款。
该工作人员透露,对因经济困难而出租住房的居民,在出具当地社区证明后,可以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调查
难度不小 谎称亲戚逃避缴税
对此,成都青羊区“时代印象”小区房东张女士说,2年前她就收到过租房交税通知,但自己一直未予重视。
据记者调查发现,张女士所说的情况并非特例。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除了商铺和一些需要发票的房东们会按时缴纳相应税金外,很难遇到普通房东主动缴纳应征所得税的情况。“向房东们征收租房所得税存在一定难度。房东们可以谎称房客是自己的亲戚,或者自己现在不在成都,以此逃避缴税。”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屋中介说,要逐一清查房东们的租房状况及金额,执行难度相当大。
担忧
成本转嫁 租房者或将“买单”
据了解,“综合税”包括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营业税等多个税种,这意味着从前租赁商铺所得的应征税,也被包含至综合税里。而一些人士则担忧向房东征税,最终只会使租房者成为“买单者”。
一位姓任的房东说:“如果租房都要征税,我肯定要涨价,这个税总不能我自己来承担吧。”在记者昨日的随机采访中,多位房东都作出了类似的答复。 要整对 想得出来哦 我日白,成都也不穷了撒,想钱硬是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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