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司马荐文:高贵昊:年间“反腐风暴”将席卷官员
[转贴]司马荐文:高贵昊:年间“反腐风暴”将席卷官员(原文载自司马教授博联)
【导读】——据《新华网》报道称,日前,闭幕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不难发现,近期中央和地方的一些列动作,均体现、贯彻了全会的会议精神。
据悉,中央和地方在岁末年初、节日临近时再出反腐重拳,是对各级干部的提醒和警示,目的是杜绝“节日腐败”的滋生和蔓延。进入12月,“反腐风暴”更加猛烈。一周内,中央连续发布了两项反腐倡廉的重要法规,多位官员因违纪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多起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也在近期有了新的进展。
在此,让我们来回顾今年12月份的重大要案案件——12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瑶犯受贿罪,多次收受有关人员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54万余元,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记者证实,中共天津市委原常委、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原主任皮黔生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日前二审裁定,仍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1日,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受贿200余万元,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14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日记门”事件当事人韩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同样是14日,备受关注的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涉嫌受贿一案将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据检方指控,陈昭方利用分管后勤、基建、财务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5.5725万元。
现在,谈起腐败,一直以来都是老百姓最痛恨的问题,因为腐败会对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害,影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据有关部门统计,十年前10条新闻中有2条与腐败有关,而今天10条新闻中有5条与腐败有关。网络调查也显示,在百姓最关注的问题中,反腐倡廉总是位居前列。由此可见,腐败问题令老百姓有多么憎恶。
目前,由网络发动的监督腐败案例有很多,诸如“白宫书记”张治安、“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荒唐书记”董锋、“滞留不归书记”杨湘洪等,都是率先被网络“揪出来”的。这些,都是网络监督力量的显现。网络监督的积极意义日益突出,这是时代的进步,更是社会民主进步的体现。
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进,有效遏制一些领域和环节腐败易发高发势头的同时,也有一些领域和环节的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和解决。比如,“一把手”腐败问题、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腐败问题、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公务用车、公务考察、公费接待“三公”消费问题等。有效解决这些重点难点问题,必须通过创新突破。
腐败现象为古今中外的社会毒瘤,在各类社会制度下的国家、城乡都可见其踪影,虽然从不乏声讨舆论,整肃“风暴”,法制“重拳”,但是仅会呈现数量多寡或程度高低的变化,却从未灭绝。社会转型期的中国,贪腐案例不但频发,而且有“泛化”严重的趋向。
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的反腐防腐体系没有建成有效的权力约束体系;现有刑法既没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作出特殊规定,在对腐败犯罪的惩处上又明显低于一般的盗窃犯罪,没有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难以起到应有的惩戒和威慑作用;构建中国特色的科学反腐制度,需建立家庭财产申报制度、金融实名制度,同时适时出台反腐败法。
笔者认为,随着反腐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反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制度反腐、民主监督还要继续长期执行下去,只有这样,才能不让反腐风暴“来得急,走得快”。(荐自高贵昊记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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