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锅 发表于 2010-12-13 11:51:25

拾得银行卡疯狂取款消费

拾得银行卡,然后疯狂盗取近18万元。12月9日,3名被告被雁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7年和3年缓刑4年,并被分别处以6万元、5万元、2万元罚金。
  2010年4月9日,家住重庆市荣昌县西大街的黄某和家住重庆市大足县万古镇石香村的胡某及家住重庆市大足县邮亭镇烈火村的王某三人一同从重庆市大足县邮亭镇开车来到资阳,在河埝街简阳董家埂羊肉汤馆准备吃羊肉汤时,黄某拾得银行卡夹一个,内有5张银行卡和1张身份证。黄某用卡夹内的身份证自编了3组6位数的号码,让同行的胡某去试。胡某到禾邦广场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从4张银行卡中试出了2张银行卡的密码后,黄某和胡某从卡中盗取了39000元。接着,黄某到龙汇超市又刷卡消费了16654元,购买了2对金手镯和一根金条。在连连得手的利益驱使下,他们三人又驱车来到和平路,黄某到百宝楼金店购买了4条金项链,刷卡消费22823多元。胡某则到金宝丽珠宝行各购买了2根男、女铂金项链,价值10多万元。短短时间,他们已从两张银行卡中共盗取资金和消费了179728元。作案后,三人迅速离开资阳返回重庆大足。
  2010年4月11日,银行卡的主人张某才发现装卡的夹子不见了,到银行卡挂失,才发现他的两张银行卡被取走近18万元。张某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很快锁定3名犯罪嫌疑人。5月24日,一举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负二代 发表于 2010-12-13 16:11:24

这样都可以试出密码,大家要把自己的会何密码不要设得这么简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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