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波哥 发表于 2009-6-18 13:51:12

老太组成骂人团3年内参与20起纠纷牟利30万

2006年3月的一天,亳州市谯城区城郊镇的白家与罗家因建房发生纠纷。为阻止对方施工,白家绞尽脑汁寻找对策:如果强行阻止,说不定会发生肢体甚至流血冲突,两败俱伤实在划不来,可否找到一条“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上策捷径?  白家上下多次讨论未果,最后有人灵机一动献计:何不请来在当地方圆几公里内以嘴巴尖酸刻薄而闻名的石俊英,到罗家工地闹事骂街,新房没盖即遭遇陌生人毒骂大不吉利,何愁其不停工?
  随后,白家托人带着重礼找到石俊英,央求其出山为白家出气,并许诺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骂人也有钱赚?”嗅到商机的石俊英一下子兴奋起来,立即揽下活,并运作起来,迅速找到附近“名嘴”肖凤芹等人商量。
  孰料,这些人在金钱的强烈刺激下一拍即合,当即决定“人多力量大组团行动”。
  随后10多天里,这伙人每天如同上班一样,带着小板凳前往施工现场,然后手里拿着水杯,嘴里叼着烟,坐在凳子上对着罗家疯狂开骂。
  罗家立即向当地警方报警,警方前往调解时,“骂人团”则采取缓兵之计或者游击战法,要么警察一来缄默停口,要么立即躲藏。
  尽管警方警告他们此举涉嫌扰乱社会秩序,但多次出警调解也没能成功。
  受害方罗家认为,由于“骂人团”的人年龄都比较大,如果针尖对麦芒以牙还牙或者动粗发生点什么意外,事情可能会变得更糟,付出的代价可能是无底洞。所以“骂人团”闹事时,罗家强忍羞辱与怒火一不敢还口,二不敢还手,只能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罗家最后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持续10多天漫无休止的侮辱折磨,找了个中间人进行调解后给了对方6000元钱,地界也让给白家一些,这事才算了结。
  几名“骂手”大吃了被骂户一顿,也名正言顺地从白家得到不菲的好处。“职业骂手”牛刀小试收获不菲,尝到甜头的他们决定谋划好这份来之不易的全新“职业”。
  与此同时,“职业骂手”一骂成名,一些社会游手好闲之徒慕名加入,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骂人团”阵容不断壮大,在当地影响也越来越大。
  自2006年年底起,石俊英从一线退下来,要求大家每次“接活”后,“接活”的人都要向她及时认真汇报一下。东家给的报酬,一般都由石俊英统筹“公平”分配,她分钱有个不成文标准,一般谁骂得最狠最凶最卖力就分给谁多些。
  唾沫星子淹没一所学校
  亳州市谯城区境内原先有所知名民办寄宿制学校,办学规模一度达到15个班近千名学生,而且教学质量在同行中独树一帜。
  然而,2008年,该校不幸遭遇了一场飞来唾沫星子风暴,硬是被一群老太婆连续辱骂多天后,被迫关门,结束了 6年的办学历程,令人扼腕叹息。
  事情起因很简单,2008年4月的一天,学校一位老师的儿子与保安发生冲突,接着,这名老师在与学校领导讨说法时也发生了不快。后来,这名老师为宣泄心中恶气,慕名找到石俊英、肖凤芹等人,请她们出面摆平此事。
  石俊英立即安排刘云芝、肖凤芹、李桂芝等六七人负责展开“业务”。到学校后,这帮老太婆本想逮住校长狠揍一顿出出校长洋相,但校长在其他老师帮助下成功脱险。
  一计未成,老太婆们老羞成怒,故伎重施,每天聚堵在学校门口凌厉嚎叫谩骂,为达到学校屈服目的,个别“敬业” 的老人甚至强行冲进校园教学楼,一个教室接一个教室地用“不同版本”不堪入耳的脏话肆意无端辱骂,严重影响了教学秩序,给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创伤。
  事后,那位老师给了她们酬金2000元。
  此事发生后一个多月,该校形象降至冰点,迫于多方压力而关闭。
  随着一起起纠纷被“骂人团”帮“原告”摆平,“骂人团”渐渐“声名鹊起”,“出场费”也一路上涨。
  亳州市谯城区一开发商开发一个楼盘,就在工地上堆满钢筋水泥施工机械进驻时,工地边上的数十户小区业主认为建好后的新楼将影响他们的采光权,坚决不同意开工,并向相关主管单位投诉。而在相关单位尚未给出定论时,开发建筑商侯春华等人为让工程顺利开工,经别人牵线搭桥,请到了石俊英、刘云芝等人到工地上护场子。
  之后,这几名“骂手”到工地上大肆辱骂前来阻止施工的业主多天,平头百姓们实在无法忍受离奇恶毒语言的人身攻击,纷纷败下阵来,“骂手”们直到没有人敢出面阻拦施工后才离开。
  随后,侯春华等人出手阔绰,一下送给石俊英等人感谢费12万元。
  乖乖,一次出马溅点唾沫星子就挣了10多万,这钱也太好挣了吧?!捧着厚厚一大叠几斤重的花花钞票,石俊英双手颤抖,流下了激动泪水,她告诫大伙,“一定要乘胜追击,百骂不挠,把产业做大做强!”此时,石俊英等在亳州当地已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人物”。至此,他们适时扩大了“经营范围”,不仅参与骂人,还发展到对他人的财产进行打砸,实现“ 动口又动手”的经营模式转变。
  然而,古人说得好:多行不义必自毙,疯狂之后是毁灭。
  多行不义自摸“夕阳黑”
  2008年7月23日傍晚,亳州警方接到闹市区一个沐浴中心老板报案称,石俊英等人以小孩被打为由,强行率众到谯城区该浴室闹事,并将浴室的玻璃门、柜台、电风扇等物(经评估价值1323元)用铁棍砸坏。
  警方对案件进行了仔细梳理,发现最近频繁接到石俊英等人骂人闹事的报案,闹事者折射出鲜明的“职业性”。而以前由于这伙人开展骂人业务的案发地很分散距离也很远,警方在最初接警时,一般都按普通治安案件进行调解处理。这次,“ 绝不能让这伙人再为所欲为”的警方按刑事案件对此立案,由“打黑队”展开侦查。
  很快,“骂人团”的整体轮廓进入警方视线,“骂人团”由中老年组成,年龄最大的今年72岁,最小的39岁,共有13人,以石俊英为首,阎井兰和外号叫“老新娘子”的刘云芝两人为骨干成员,另外还有李桂芝等10人为一般松散型成员。他们中有母女入伙,也有夫妻“加盟”,而且成员最高只有初中文化,多数是文盲和小学文化。
  2008年7月底,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果断出击,除阎井兰在逃外,其他成员悉数被抓获归案刑事拘留。同年8 月29日,经谯城区检察院批准,石俊英等8人由谯城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认为,这些老人受事主雇用,为获取非法利益,随意辱骂他人打砸他人财产,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情节恶劣,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方还发现“骂人团”不少接活人有时会虚报雇主给的真实酬金数额,动辄贪污“公款”,这让办案人员很难查实“骂人团”在3年时间里究竟挣了多少不义之财。
  2009年3月24日上午,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对石俊英、刘云芝等10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连续两天的公开庭审。
  法院查明,自2006年至2008年,石俊英、刘云芝等人受他人邀请或雇用,多次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辱骂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情节恶劣,通过辱骂手段,先后插手多起开发征用、交通事故、买卖房屋、拆迁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等20起纠纷,累计非法牟利近28万元。法院认为,“职业骂手”是一种赤裸裸的流氓职业,应予严厉打击。
  2009年4月24日,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石俊英、刘云芝有期徒刑3年,判处肖凤芹等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侯春华等另4名“雇主”、搭桥人也被认定犯有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 年。
  5月15日,来自一审法院的最新消息称,石俊英等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上诉。
  编后语:“骂人团”的存在,实属罕见。其毁灭之路提醒人们,发生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用非理智的民间江湖方式解决纠纷,不仅会侵犯他人权利,还加重了自身违法成本。由此还可看出,一些地区基层组织工作缺位或缺失,一些矛盾没能合理有效地化解,才会有“骂人团”横空出世。希望此案的审判,为“骂人团”现象划上句号.

窈窕小番茄 发表于 2009-6-18 13:52:58

:L

鱼鱼 发表于 2009-6-18 13:53:35

先顶再看··

佐佐 发表于 2009-6-18 13:53:59

就是` 顶了在看`

浪迹天涯 发表于 2009-6-18 22:23:12

:funk:第三百六十一行索

黑锅 发表于 2009-6-18 22:30:51

有头脑,我们可以组一个团

地狱的草 发表于 2009-6-19 11:08:45

什么狗屁?就因为很多事情靠政府根本或者说是无从解决
才有这么多的档子事!大方向白了,这些档子事根本就没
有!就像建房那个,和居民的采光权问题,政府部门完全
可以合情合理的解决的,这块地应该批给开发商不,就算
是批了,允许他开发的项目又是什么?开发出的项目会对
其其它人或物有什么影响,这些为不然那些人不晓啊??
切!!!!!!!

想得太天真 发表于 2009-6-19 20:50:53

够牛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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