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现两亿传销大案 导致五万多人上贼船
记者昨(1)日从(四川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09年我市公安机关查获的一起影响极为恶劣的特大传销案件日前有了最终结果,被提起公诉的安县人陈小某、陈某某、王某某、卿某某、杜某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五被告均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五至六年不等刑期,并处高达六十万元的罚金。据公安机关查实,2003年底,安县人陈小某经人介绍在河南安阳加入一传销组织,其又相继发展了亲哥哥陈某某、战友王某某、连襟卿某某、王某战友杜某4人加入该组织,加入以后他们再不断发展新的人员加入认购产品,缴纳费用,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传销组织,进而骗取财物。截至2009年12月,陈小某及其下线人员已直接或间接发展以传销人员共计五万八千余人。
李某是2008年8月19日被诱骗加入该传销组织的,8月20日该地的传销组织就被工商部门查获。李某证实,自己从内蒙古来到陕西宝鸡后,一下火车就被安排上传销课,没有见过样品,讲的实际上就是人头传销,发展下线越多,“业绩”越大,层级越高。至2005年,五人就先后晋升为A级别,即该组织最高级别,晋升为A级别之后,他们就纷纷从外地回到了绵阳,通过电话遥控指挥自己的下线继续从事传销活动,过上了他们所谓的“坐享其成”的总经理生活。
他们所传销的产品以化妆品为主,产品名称五花八门,但实际上大多数都没有向购买者交付商品,只是以这种名义组织传销活动。五人加入传销组织后,开始疯狂地发展下线,他们先是把自己的亲人、朋友、战友、老乡、同事成功地骗入传销组织,又通过讲课的方式,教授别人如何成功地发展下线,于是他们的传销组织以迅猛的势头迅速地成长起来,从2005年至2008年的短短三年间,他们就把自己的下线网点发展到了全国十余省市。他们也获取了高额的利润,其传销金额甚至高达两亿。
据检察机关人士分析,在这个金字塔式的传销组织里面,只有坐在最顶端的陈小某等人才有机会赚到钱,而底层的传销人员所要做的就是不停地花钱买产品,不停地骗自己的亲朋好友进入传销组织花钱买产品。随着时间越来越长,这些传销人员对传销的了解越来越多,发现是骗局之后,又不甘心,总想找回损失,发展下线已不再可能时,有的传销人员就开始对自己的上线进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甚至绑架,因此由传销引发而来恶性刑事案件开始日益增多。其传销行为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将此案作为挂牌督办案件责令绵阳市公安机关严厉查处。至2009年4月,陈小某等五名曾经在该传销组织曾盛极一时的风云人物相继落网,至此,整个传销团伙崩溃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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