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选择
一年又过去了,现在以经是秋天了,秋天的夜晚和夏天的晚上就是不一样,一丝丝凉风抚摩着皮肤,街上围满了大大小小烧烤小店,让人有一种思念的感觉,怪怪的……我会在这里等你,一直到你来到这个小房后,我会一直等你来到这里的那一天,孤独的夜要你陪我才不寂寞;下雨的天要你陪我才不凄凉;繁华的街要你陪我才不疲惫;独自的我要你陪我才是完美,下面这首歌是我送给你的希望你会珍惜只不过会慢一点你可要慢慢等呀!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使圣奥古斯丁的救世教义得以复活的宗教改革,摈弃了他的神政理论,而趋向于伊拉斯特派,这主要是出于对天主教斗争时的实际需要。然而新教徒的伊拉斯特主义却是缺乏热诚的,新教徒中宗教心最强的一些人仍然受着圣奥古斯丁的影响。
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不能见面的时候,他们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够见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们又会互相折磨。
只想找一个在我失意时可以承受我的眼泪;减肥药排行榜在我快乐时,可以让我咬一口的肩膊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再浸礼派第五王国派和贵格派继承了一部分奥古斯丁的教理,但却不过分强调教会的作用。奥古斯丁固持预定说,一面又主张洗礼在得救上的必要性;这两种原则并不十分协调,因而一些极端的新教徒便放弃了后一主张。然而他们的末世论却依然保留了奥古斯丁的原则。
别离,是为了重聚。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会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活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当他伤害我,我会用过去美好的回忆来原谅他,然而,再美的回怀也有用完的一天,最后,只剩下回忆的骸……
追求和渴望,才有快乐,也有沮丧和失望。经过了沮丧和失望,我们才学会珍惜。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但奥古斯丁却作了比保罗书信中所作更充分、更逻辑的发展。圣史和俗史的区分,在旧约圣经中已有明确的叙述。奥古斯丁只不过把这些因素融会在一片,并结合其当时的历史加以叙述,为使基督徒在信仰方面不致受到过分严重的考验,而能适应西罗马帝国的衰亡,以及此后的混乱时期。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爱上了你,我才领略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为什么你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心潮起伏?为什么我总害怕时光飞逝而无法与你终生厮守?曾经劝诱许多东方神学者采纳偏见解的异端创始人。在奥古斯丁的谴责之后,被称为半裴拉鸠斯派的一些人曾以一种比较缓和的形式鼓吹裴拉鸠斯教义。又过了许久圣奥古斯丁比较纯粹的教义才获得了全面的胜利,特别在法兰西,半裴拉鸠斯派于公元529年奥兰治宗教会议时才最后被判为异端。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相爱却不能相恋,相恋却不相爱。
我也相信爱可以排除万难;只是,万难之后,又有万难。这是我更相信的……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远。我们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游走半个地球,而是人间相伴。
什么事情都会成为过去,我们是这样活过来的。
你爱我吗?已经爱到危险的程度了。危险到什么程度?已经不能一个人生活。
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他们并非由于自己善良而进入天国;除了借着上帝只施予选民的恩宠,使我们不致败坏以外,我们大家都是败坏的。没有理由可以用来说明为何有些人得救,而其余的人则将受到诅咒;这只是基于上帝毫无动机的抉择。永劫的惩罚证明上帝的公义;救拯证明上帝的怜悯。二者同样显示出他的善良。
爱情是风花雪月的事,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
无法厮守终生的爱情,不过是人在长途旅程中,来去匆匆的转机站,无论停留多久,始终要离去坐另一班机。
离开之后,我想你不要忘记一件事:不要忘记想念我。想念我的时候,不要忘记我也在想念你。
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如果没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无愧地生活的时候,偏偏已到了结局,如此不堪的不只是爱情,而是人生。只有一个思想上的困难确实曾使圣奥古斯丁感到烦恼。这个困难并不是:因为人类绝大部分注定要遭受永劫的折磨,从而感到创造人类乃是一件憾事。使他感到烦恼的是:倘若原罪,有如圣保罗所教导,是从亚当遗传下来的,那末灵魂与肉体同样,也必然由父母所生,因为罪恶是属于灵魂而不是属于肉体的。他对于这种教义感到了困难。但他却说,因为圣经从未涉及这个问题,所以在这事上得一正确的见解不可能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因而他就对之未作结论。
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爱一个人,你是会自爱的。
承诺本来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一场角力,有时皆大欢喜,大部份的情况却两败俱伤。
爱情不是避难所,想进去避难的话,是会被赶出来的。
最厉害的病毒,是爱和谎言。黑暗时期开始之前,最后几个杰出的知识分子,不但不关心拯救文明,驱逐蛮族,以及改革政治弊端等等,反而大肆宣扬童贞的价值和未受洗礼的婴孩所受的永劫惩罚,这当真是十分离奇的。但当我们了解这些便是教会传给蛮族改宗者的一些偏见时,那末,我们对于下一时代在残酷与迷信方面几乎凌驾有史以来所有时期的原因,就不难理解了。圣帕垂克于本世纪中叶劝化爱尔兰人改信了基督教。在整个西欧世界中,粗野的日耳曼人诸王国继承了罗马帝国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帝国中的驿站交通停顿了,大路坍坏了,大型商业因战争而无法进行。生活,在政治方面和经济方面,重新局限于各个地区。中央集权性的威信仅存于教会之中,但其中却有着很多困难。
若不爱一个人,便无权要求他无条件奉献,更不忍看着淌血的人守护身旁,欠不起这样深情。
我们害怕岁月,却不知道活着是多么的可喜。我们认为生存已经没意思,许多人却正在生死之间挣扎。甚么时候,我们才肯为自己拥有的一切满怀感激?
忘掉岁月,忘掉痛苦,忘掉你的坏,我们永不永不说再见。
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
思念只是一种习惯,就习惯一下不去思念任何人吧。这使他们学会了一般蛮族无从知道的许多战术。公元410年哥特王阿拉里克劫掠了罗马,但却于同年死去。东哥特族国王奥都瓦克于公元476年灭了西罗马帝国,并统治罗马到公元493年,为另一东哥特族人狄奥都利克所谋杀。狄奥都利克曾为意大利王至公元526年,关于此人我随即还要有更多地论及。
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会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活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
爱情从希望开始,也由绝望结束。死心了,便是不再存在着任何我曾经对你有过的希望。
爱上了你,我才领略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为什么你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心潮起伏?为什么我总害怕时光飞逝而无法与你终生厮守?于是哥特人联合罗马人于同年击败匈奴于莎龙。阿替拉随即转攻意大利,并想向罗马进军,但教皇列奥却借着阿拉利克劫掠罗马后而死去一事劝阻了他。不过他的克制于他并无补益,因他于翌年也死去了。他死后匈奴的势力亦随之衰颓下去。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
明知会失去自由,明知这是一生一世的合约,为了得到对方,为了令对方快乐,也甘愿作出承诺。恋爱是一个追求不自由的过程,当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时候,就是你不爱他的时候。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尚上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
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里,承诺同义词是束缚,奈何我们向往束缚。
爱情,是自身的圆满,我不再缺少些甚么了。这便是奈斯脱流斯所持的观点。设非这样,是否只有一个本性呢,抑或在一人之中兼有两种本性,即一人性和一神性呢?这些问题在五世纪中曾经导致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激情和狂热。"在恐惧混合,和害怕分离基督的神性和人性的两派之间,酿成了一种秘密的、无从调解的敌意。
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
暗恋最伟大的行为,是成全。你不爱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恋,是一生的事业,不因他远离你而放弃。没有这种情操,不要轻言暗恋。
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懂得爱人?爱,原来是一种经历,但愿人长久。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