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锅 发表于 2009-4-29 11:59:17

阳光下的锦旗

日前,三名彝族同胞给简阳法院送来一面锦旗,锦旗上“法治天下,春满人间”的八个大字在春意浓浓的阳光下格外耀眼。这是他们感谢简阳法院公正高效办案,妥善化解纠纷,有效维护少数民族同胞合法权益的生动一幕,也是该院积极推行“立案调解”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取得实效的真实写照。
  据了解,2008年6月,四川越西县保定藏族乡梨花村村民孙某(彝族)在被告魏某购买的四川省简阳市一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旧房从事拆除工作,工作中因墙体垮塌,致右小腿骨折,后经四川华西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被告魏某事发后为逃避赔偿责任,随即外出,下落不明。原告家庭经济困难,急需赔偿款维持生活,索赔无望,情绪异常激动,成为一重大不稳定因素。2009年4月10日,原告诉至简阳法院,法院即刻予以高度重视,鉴于此案的特殊性,如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新的矛盾,且会严重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通过对案情的详细分析,法院认为要尽快落实赔偿款项,解决原告燃眉之急,通过常规方式在短时间内查找到逃匿的被告,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是不可行的,于是决定采用立案调解的方式处理此案,避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经历必需的审判周期而拖延了时间,影响原告权益。为此,简阳法院立案调解中心特事特办,立即与市教育局、该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取得联系,共商对策,通力化解。通过反复、多次协商,该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同意一次性垫付原告各类损失13万余元,并于2009年4月13日履行完毕。本案从受理到结案仅用了短短3天时间,有效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赢得了当地党政及彝族兄弟的高度赞誉。

冬雪 发表于 2009-4-29 15:06:50

真的吗?也许嘛!

黑心商贩丶 发表于 2009-4-29 18:17:11

{:3_51:}


水阿 水阿.

神阿 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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