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简阳市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教育部及省教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切实抓好2016年秋季简阳市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经简阳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与简阳市简城街道办事处、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十里坝街道办事处、杨柳街道办事处共同研究,特制定如下招生方案: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16年实验小学、简城一小、简城三小、城南九义校、城北九义校、综合实验九义校、实验中学、明德小学、射洪坝一小、解放九义校计划招生41个班。华西九义校、城西九义校、石桥小学、新市小学、怀远九义校、绛溪九义校根据国家规定班额及办学条件,负责招收本辖区适龄儿童,保证入学率达100%。
(二)招生条件
1.年龄: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户籍:简阳市城区(含四个街道办)城乡户籍的适龄儿童。
3.居住地: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地(指本人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地方,自有房屋和租住房都可以认定为居住地,租住房者需提供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为准,到划定片区学校报名。
(三)招生范围
1.简城第一小学:政府街(东以环城公路为界,西以利民桥为界)、马号街、正中街、西街(东以环城公路为界,西以新民街交界处为界),建设路城北市场(街心为界)以东的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简城城北九义校:绛溪河以北所有地段居住的城镇户籍适龄儿童,北街、环城东路一、二段、政府东街(街心为界)以北居住的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为节约一社的适龄儿童。
3.简城第三小学:新民街南段(政府街与新民街交叉口以南,街心为界)、顺城街、南街、石笋街、大古井街、东风路至沱桥以北(街心为界)、环城东路三、四段、政府东街以南(街心为界)至沱桥止的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4.简城城南九义学校:火车站、东风路至沱桥以南(街心为界)居住的城乡户籍的适龄儿童。
5.实验小学:铁路以西花园街与建设中路交界处以东(街心为界)、人民医院以北至铁路平交道口(含人民医院、铁西街),新民街中段政府街口以北(街心为界),新民街北段,西街西段,建设路以西(城北市场街心为界)平交桥以东的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6.综合实验九义学校:建设中路铁路平交道口至花园街口西北面(街心为界),建设中路花园街至昕雅图宾馆的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7.华西九义学校:建设中路昕雅图宾馆以西、原华西公司子弟校、原沱江工具厂子弟校招生范围(包括西峰村、民旺村)的城乡户籍的适龄儿童。
8.实验中学:花园街人民医院以南至冷冻库(包括原气象局、棋盘路范围)、原空分子弟校招生范围(包括中心村4、5、6、7、8、9社)的城乡户籍的适龄儿童。
9.射洪坝第一小学: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印鳌路(以印鳌路为界)沿江以下,狮子桥(以河东客运站为界)沿江以上,沱江以东,鳌山以西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10.解放九义校: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印鳌路(以印鳌路为界)沿沱江以上,射洪坝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原解放乡和石钟柳林行政区域)范围的城乡户籍的适龄儿童。
11.明德小学:居住在狮子桥(以河东客运站为界)沿沱江以下,射洪坝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原东溪镇部分村和东西场镇)范围的城乡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其所辖村小招生由其统筹安排。
注:若两条街交界处的住户,有两道大门同时都可以进出的以户口上的街道为准。
(四)招生办法
1.户籍属于简阳市城区(含四个街道办)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按居住地到划定片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各学校按照招生计划首先招收划定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做到应招尽招。经审查无误,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招生学校组织入学报名。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入学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2)有效租房协议(已经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3)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时间需在2016年6月1日前)。
留守儿童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2)现监护人有效租房协议(已经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3)原就读学校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外出务工经商证明。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留守儿童于7月14-15日自愿选择到简城城南九义校、综合实验九义校、绛溪九义校、解放九义校、明德小学5所学校之一登记,各学校负责审查资格,经审查无误,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招生学校组织入学报名。
3.户籍不属于简阳市城区(含四个街道办)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若招生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后尚有剩余学位,则用于招收法定监护人在简城街道办事处、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十里坝街道办事处、杨柳街道办事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到居住地学校就读)。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有效购房合同)到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登记,不得跨区域登记,不得重复登记,否则核实查出后,取消登记资格。
若登记的人数小于或未超过剩余学位数的1.1倍,经审查无误,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招生学校组织入学报名。
若登记人数大于剩余学位的1.1倍以上,则按抽签定校方式 现场抽签定校。经审查无误,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招生学校组织入学报名。
若仍未抽到学位的适龄儿童则再次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抽签定校,抽签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时间安排
1.入学摸底登记时间。城区各小学入学摸底登记时间统一为2016年7月14日—15日。
2.第一次抽签定校时间。小学抽签定校时间为2016年7月23日上午7:00。
3.第二次抽签定校时间。小学抽签定校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上午7:00。
4.入学报名时间。各学校按照审定名册于8月30日至31日组织新生入学报名。
(六)抽签定校
1.抽签定校方式:由法定监护人现场抽签定校。
2.抽签定校地点:简阳市阳安中学操场。
3.抽签定校将在市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局、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并对抽签工作进行全程录像,备案备查。
4.抽签定校工作由简城街道办事处、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和市教科局负责,简城学区教育督导组和射洪坝学区督导组共同组织实施,各相关学校协助进行。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城区部分学校初中计划招收新生2000人。其中,简阳中学1000人、阳安中学100人、实验中学400人、城南九义学校250人、城北九义校150人、综合实验九义学校100人。解放九义校、华西九义校、城西九义校、石桥初中、新市初中、怀远九义校、东溪初中根据国家规定班额及办学条件,负责招收本辖区小学毕业生,保证入学率达100%。
(二)招生对象
具有简阳市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城乡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简城街道办事处、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有自有住房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采用部分学校提前招生与学生现场抽签定校相结合的办法。
1.提前招生学校及范围。
(1)简城城北九义学校:绛溪河以北居住的简城街道办事处城乡户籍的学生。
(2)简城城南九义学校:火车站东风路沿环城东路至沱桥以南(街为心界)居住的简城街道办事处城乡户籍的学生。
(3)综合实验九义学校:铁路以西居住的简城街道办事处城镇户籍学生。
(4)实验中学:花园街人民医院以南至冷冻库(包括棋盘路、气象局,不含人民医院)、原空分厂子弟校的招生范围(包括中心村)的简城街道办事处城镇户籍学生。
2.凡符合提前招生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到各提前招生学校报名,凡被提前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报名抽签。
3.提前招生学校的提前招生人数纳入各校招生计划指标内。
4.参加提前报名招收的学生于7月14-15日在各提前招生学校报名。
5.其他。
(1)绛溪九义校2016年秋不再招收初中生。
(2)解放九义校除招收原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外,同时招收户籍不属于简阳市城区(含四个街道办)城镇户籍的,但法定监护人在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狮子桥沿河以上)有自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东溪初中除招收原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外,同时招收户籍不属于简阳市城区(含四个街道办)城镇户籍的,但法定监护人在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狮子桥沿河以下)有自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抽签定校报名时间及办法
凡未参加提前报名招收的学生实行现场抽签定校。
1.简城一小、实验小学、简城三小、城北九义校、城南九义校、实验中学未参加提前报名招收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14-15日在原校报名,学校负责资格审查。
2.现在射洪坝一小就读的2016届具有简城街道办城镇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城区“小升初”的抽签,确定就读学校。
3.简城一小、实验小学、简城三小、城北九义校、城南九义校、实验中学、射洪坝一小于7月17日将资格审查的表册报简城学区教育督导组(射洪坝一小报射洪坝学区督导组审核,审核无误后交简城学区督导组汇总)。相关学校于7月21日在简城学区教育督导组办公室领取抽签顺序号。7月22日由各校返回抽签顺序号。
4.凡在外地学校就读,符合城区初中招生条件的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7月14日至15日在简城学区教育督导组办公室报名。
(五)城区初中新生抽签定校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7:00。
2.地点:简阳市阳安中学操场。
三、招生纪律
(一)简阳市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将通过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大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川府办函〔2008〕106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小学、初中新生班额。学校报名完成后,起始年级一律实行均衡编班,充分考虑学生性别比例等因素,各班学生人数差不得超过3人。(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学校提出,报学区督导组、教科局审批同意后实施),绝不允许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办实验班和重点班。
(三)严禁任何学校违背2016年城区内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小学不得跨越地段招生,凡被抽签定校的初中新生其它学校不得招收。
(四)严禁任何学校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提前择优选拔录取新生。
(五)严禁任何学校对义务教育学段学生收取择校费、借读费,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六)简城一小、城北九义校、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简城三小、射洪坝一小、解放九义校小学不招收转校生。
(七)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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