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一车主卖车后又盗回变卖 以为“只是拿回自己的车”
大货车被盗,偷车贼竟是“车主”。近日,简阳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车主孙某将自己的货车转卖他人后,因对方一直未过户、未付清尾款,便伙同他人将货车盗走并变卖,非法获利24600余元,但最终也落入法网。2015年7月22日凌晨,简阳市公安局新市镇派出所接到报警,报案人称自己停在新市某小区门口的货车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察。通过对失主周某的详细询问及多方走访调查,意外发现这竟是一起错综复杂的盗车案。
被盗车辆是一辆豪沃牌双桥大货车,系周某在2015年6月以协议转让未过户的方式从谭某处购入。而谭某又是在同年4月以同样的方式买自孙某,在后续调查过程中发现该车车主名为张某。这让民警百思不得其解。被盗货车究竟是谁的,他和这起盗车案又有什么关系?
办案民警通过对相关当事人的盘问和多方走访调查,案情脉络逐渐清晰。该车系孙某2015年3月从网上购入,但由于种种原因而上户在朋友张某的名下。后几经转手,最后到了周某手中。而谭某确实未向孙某付清尾款,并多次被催款无果。经过进一步核实,民警确定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今年3月9日,新市镇派出所联合特警大队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县城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孙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明,孙某在向谭某多次催款无果的情况下,联合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于2015年7月22日将周某停在某小区的货车盗走,之后将货车发动机和车架号磨掉,以24600元的价格卖给了茂县当地的伍某。
3月10日,孙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简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都怪我不懂法,认为是自己的车,自己‘拿’回去处置也没问题。在民警的教育下,现在懂了,也必须为自己的做法负责。”3月15日,身在简阳市看守所的孙某向民警忏悔。
来源:四川在线资阳频道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