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简阳城区三轮车管理知识问答
1.为什么要进一步加强简阳城区三轮车管理?简阳城区内三轮车(含燃油驱动、电力驱动和人力三轮车)从事非法客运现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和城区交通秩序,加重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并形成交通安全隐患。简阳市人民政府为规范简阳市客运秩序和交通秩序,决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区三轮车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三轮车(含燃油驱动、电力驱动和人力三轮)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有什么危害?
三轮车(含燃油驱动、电力驱动和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时,速度快,制动和操控性能差,闯红灯、乱掉头、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异常突出,导致了大量的交通事故发生。据交警部门统计,近三年来,简阳城区每年因电动三轮车和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达120余起,每年死亡人数超过3人,轻、重伤人员120余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损失。
3.乘坐三轮车(燃油驱动、电力驱动和人力三轮)与非法营运机动车有什么危害?
乘坐上述车辆,乘客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多数三轮车驾驶人既无驾驶资格,又未购买相关机动车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利益将无法得到相应保障。非法营运者往往以家庭条件困难、无力赔偿等种种理由拒绝赔偿,事故损失只能由乘客自己承担。少数三轮车、非法营运机动车驾驶人甚至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更是加重了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理伤害。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电动三轮车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因电动三轮车无车牌号,目击证人不能提供有效线索,给公安交警部门追查肇事嫌疑人带来很大困难,事故损失只能由乘客自己承担。
4.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商家可以销售吗?能上路行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燃油或电力)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电动三轮车因超过国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不属于电动自行车的范畴,而属于机动车类,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5.对违法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含燃油驱动、电力驱动和人力三轮车)和非法营运机动车公安机关将如何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登记注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扣留;对不能提供合法的全国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和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强制报废;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6.对家庭确有困难的非法营运人员的帮扶措施有哪些?
对上述人员,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有关部门将做好善后帮扶工作:对于符合社会低保条件的,由社会保障部门纳入社会低保进行保障;对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劳动部门免费进行再就业技能培训,使其有一技之长,推荐另谋职业自力更生;对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人员将在今后的社会公益工作岗位中优先提供再就业岗位;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联等有关部门将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帮扶。
7、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如何处理?
对整治行动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