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公安:“破案会战”擒获虚假交易元凶追赃二十万
近日,简阳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经连续奋战,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利用POS机具进行非法经营的案件,帮助银行追回逾期欠款20万元,维护了良好的经济秩序。2012年8月2日,简阳市某银行个人金融部产品经理李某到简阳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称农行一名叫许某某的白金信用卡客户,现逾期欠款20万元不能归还。
经济侦查大队高度重视,赓即组织精干警力侦查核实。案侦民警通过侦查发现:许某某(男,47岁,简阳市简城镇新民街人)于2012年6月10日与其前妻郭某某达成协议,在郭某某经营的家居店POS机上进行虚假交易,套取其白金信用卡资金达20万元。次日,许某某将虚假透支消费的20万元转入郭某某的帐户,随后,郭某某以与许某某离婚前财产分配不均为由,拒绝将该20万元支付许某某,致使许某某在信用卡还款日到期后而无资金归还,造成该银行因信用卡虚假交易不能收回逾期欠款达20万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案侦民警还发现:2011年6月至2012年8月期间,郭某某通过POS机进行虚假交易,为自己以及其他信用卡持卡人杨某某、郭某等刷卡套取现金上百次,合计虚假交易金额达200余万元。由于除许某某外,其他持卡人均在银行规定期间内将虚假透支的钱款存到账上,因此郭某某通过POS机涉嫌进行虚假交易的犯罪行为一直未被发现。
经过案侦民警的缜密侦查,郭某某的犯罪证据被锁定。8
月9日,案侦民警在郭某某家具店周围严密布控,冒着酷暑蹲守数小时,终于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抓获。经过审讯,郭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出于义气,用银行POS机进行虚假交易,帮助朋友杨某某、郭某等人套取信用卡现金达2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郭某某已归还了其利用POS机进行虚假交易造成的银行逾期欠款20万元,因涉嫌非法经营,郭某某被取保候审。面对所犯罪行,郭某某悔不当初。
在此,警方提示:一定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合法经营,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链接:
1、《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司法解释: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假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行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很好 原来是这样的哦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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