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锅 发表于 2009-12-10 16:25:39

路边一沓钱要不要捡

昨天下午,在南京汉中门大街5路底站附近,两名小伙子同时发现路边有一沓百元大钞,担心做好事反遭人误解,就没有捡起钱,而是冒雨守在路边等警察。

  “路边有一沓钱,要不要捡?”这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或许可以放到小学的社会课上去讨论。没想到,“路边有一沓钱,要不要捡?”居然演电影般地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一起起诚信危机事件,将中华传统美德的核心价值观冲击得荡然无存,这难道不是我们全社会的悲哀吗?新闻报道提到的几个点很有意思,我们不妨逐段麻辣一番。

  “江苏移动公司的员工顾宇玮沿着汉中门大街由西向东方向步行,走到金榜集团门口人行道上时,发现脚底下有一沓百元大钞。几乎同时,南京审计学院商务系大二学生祖鹏也发现了地上的钱。”

  ——顾宇玮和祖鹏发现“一沓百元大钞”,怎么就没想到这是别人设置的陷阱呢?君不见,“丢钱——捡钱——分钱”的骗局已经不再新鲜,“百度”或“谷歌”一番几个页面看不完啊!

  “‘丢钱的人肯定很着急,我们等等看看失主会不会来?’顾宇玮先开了口,祖鹏点点头表示同意。随后,两人就守在钱的左右等失主,同时报警。”

  ——顾、祖二人是好样儿的。既富有同情心,还具有责任感,特别是能想到报警,更体现了二人的公民素养。可是,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啊,失主会不会怀疑你们想讹诈或者还有其他更大的阴谋呢?

  “由于汉中门大街是鼓楼警方与建邺警方辖区交界处,两男青年又说不清楚他们的确切位置,警方就让两人将钱交到附近派出所。”

  ——顾、祖二人都受过或正在受高等教育,报警却“说不清楚确切位置”?是他们的表达有问题还是城市的条块切分和报警机制有问题?受过或正在受高等教育二人都“说不清楚确切位置”,那么其他更多的公众怎么能“说清楚确切位置”?幸亏这里碰到的是“一沓百元大钞”,若是抢劫案或其他刑事犯罪,警方是不是也会让案件当事人到“附近派出所”啊?

  “但两人商量了一下,担心万一接触钱,失主找来说数目不对惹麻烦,干脆还是不捡钱。”

  ——卖豆饼的老太太周翠兰捡钱归还成被告的报道余音未了。顾、祖二人还是很“法律”的。可是,在那守候就可以证明你们没有碰到钱或拿走部分钱了吗?谁知道你有没有拿了部分钱后再等候呢?既想留好名声又想得实惠不是不可能啊!

  “记者闻讯赶到现场,只见两位男青年正守候在现场,一沓百元大钞仍躺在他们的脚边,钞票是用橡皮筋捆扎着的,已经被雨水打湿。”

  ——送医院,被“钓”;扶孕妇,说你撞的;有钱不敢捡,怕成被告!想做好事,真的无门?看来这两人真体会到好人难当了。无事一身清,无事一身轻,为何不绕着走呢?

  “民警来了以后,首先拍照取证,然后才拿起了地上的这摞钞票,经过两位民警分头清点一遍,丢在路面上的现金是11000元。随即民警将两名小伙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拍照然后数钱,就能证明这“一沓百元大钞”只是“11000元”吗?顾、祖二人自发现并守候到民警前来的一个小时,有影像资料吗?有影像资料,经过公正了吗?如果没有影像资料或影像资料没有经过公正,说不定也会有失主说其丢失的不是“11000元”而是“110000”或更多。你浑身是嘴能说清吗?所以,“民警将两名小伙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是英明的、正确的!

雨水管 发表于 2009-12-10 18:42:05

会不会是丢包的

time 发表于 2009-12-10 20:11:17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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