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节日”还给民间
如果让文化学者、民俗教授们考证一下“节日”的起源与诞生,应该不难。在古时候,人们为着某一件他们认为有点意义的事,聚在一起,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胡吃海喝,高兴一番,曲终人散时,相约“明年今日再相邀”,于是乎,明年又聚一下,重复数次后,这一活动便成了节日。只举办一次的“节日”,叫活动;重复开展的活动就是节日;能够重复几百、上千年而不朽者,便是一个民族的传统节日。一个节日的产生与流布,肯定是有其存在的基础和目的。在古代,人们信息不畅,娱乐方式单一,有了这种节日,至少能够给人们提供一个统一的、标准化的聚拢一起的理由。邀平打伙也罢,谈情说爱也罢,不管聚在一起的心态怎样,有了人就会有故事,有了故事,大家都就有事做,人们也就不再空虚。
而且,从泛经济理论的角度说,有了人就会有经济。为讨好姑娘,小伙子买一束花,这是经济;吼累了,买个锅盔,这是经济;唱干了嗓子,买杯水喝,这是经济;一个老妇用卖花得来的钱去买碗面吃,这是双重经济!如果一种消费加上一个统一的理由,如中秋得吃月饼,端午要挂艾草喝雄黄酒,让一个民族到了那一天去统一抢购某一种商品,这就是经济的经济。
正是因为这一理由,在这急功近利的今天,人们想到了用“节日”来刺激人们那已经临近疯狂的消费神经。致使近些年来,各类地方节日已泛滥成灾。以资阳四县(市、区)为例,即有简阳的羊肉美食节、乐至的烤肉节、安岳的柠檬节、雁江的佛橘节等10来个。如果再算上很多民族地区的传统节日,全国2000多个县市,恐怕不止2000多个这“节”那“日”吧。
但是,如果有心人对这一类极具功利性的节日作一个深入的调查,情况会不会是表面的那么热闹,就不好说了。首先是,到底这个经济唱了多大个戏?今天你办这节时,政府命令各局行邀请各相邻县市兄弟部门的同行来消一下费,明天我办节时也如法炮制。这种猴急慌慌的政绩饥渴症,直接导致的是这种“节日”的短命。从全国范围看,这种商品化时代产生的官方色彩浓厚的“节日”,能够连续办个十届八届的,很少。绝大部分是三届两届即寿终正寝。
节日应该产生于民众自发的娱乐,源于人民大众内心的一种审美需要和精神领域的渴求,源于“我要参加”的一种内心冲动。没有群众基础的节日不可能长命百岁。在交通通讯不发达的时代和地区,一群能歌善舞的少数民族朋友在一起且歌且舞,既是演员又是观众,自娱自乐,如果他们活动的出发点是在于吸引大山外的人们来投资,那这活动还有开展起来的可能么?民族传统节日中产生的消费,往往都是无言的自觉,是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自然经济,不是冲着目标任务而来的。
因此,要使我们现代“节日”代代相传,首先得把这节日还给民间,褪去其功利色彩,彰显其娱人娱己的特性,让群众真正成为节日的主角,让民间艺术的沃土不自觉地、润物无声地来为地方经济搭台,这才能使“节日”凸显其构建和谐的一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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