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婚姻风俗-“回门”
本帖最后由 简阳蓝天 于 2012-1-5 21:06 编辑《中华民俗礼仪》
汉族婚姻风俗-“回门”
旧时汉族婚姻风俗。即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蝎妻子子的父母及亲属。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
近代通鲍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 要得双方隔得远的就麻烦啦 茅草屋 发表于 2012-1-6 1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soso_e129:} 中国传统风俗{:soso_e179:} {:soso_e142:} 风玲 发表于 2012-2-8 23: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传统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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